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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居住签证 (F-2)

韩国居住签证 (F-2)

更新:2017/5/8 14:17:56人气:6016评论:0

韩国居住签证分为永住资格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3) 和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或与韩国国民结婚的情况下出生的人(F-2-2)。

区别:F-2-3为单次签证,而F-2-2为滞留期为一年以下,有效期为5年的多次签证。


韩国居住签证 F-2-3:
签发对象:与取得永住资格(F-5)者结婚, 并以同居为目的访韩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申请条件:
(1)邀请方获得永住权(F-5)后经过3年以后可以邀请
(2)申请人和邀请人具备长期一起居住的条件,方可申请签证

F-2-3签证所需材料:

申请方: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属关系证明资料(申请人为未成年子女时)。
 - 户口本,结婚证,家属照片等能够证明家属关系的资料。
 - 申请人为未成年子女时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4、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5、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诊断书。
6、健康诊断书(申请签证日起6个月以内发给)。
7、结婚背景陈述书。

邀请方:
1、邀请函(指定样式)。
2、身份证、外国人登录证 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4、经济能力证明资料:在职证明、房地产登记薄副本,租凭合同等。
5、身分担保书(担保期间:入境后2年)。
6. 信用信息查询函(韩国全国银行联合会发行)。
7、收入证明(韩国国税厅发行)。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求书。
9、健康诊断书(申请签证日起6个月以内发给)。


韩国居住签证 F-2-2:
签发对象:
(1)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或与韩国国民结婚的情况下出生的人;
(2)不持有双重国籍的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
申请条件:
(1)已取得韩国国籍者于取得韩国国籍前, 在与外国人配偶婚姻关系(包括事实婚姻)中出生的未成年子女;
(2)持有大韩民国国籍和外国国籍两国国籍者除外。

签发滞留期为一年以下,有效期为5年的居住(F-2)多次签证。

F-2-2签证所需材料:

申请方: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原件、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族关系证明资料: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及照片资料等。
4、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邀请方:
1、邀请函。
2、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持有养育权的父或母的身份保证书。其父或母有配偶时,该配偶的身份保证书也应提供。
4、基本证明书。
5、亲属关系陈述书。不能证明养育权时,与未成年人同一国籍的亲权人或监护人的同意书(在没有亲权人或监护人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能确认没有亲权人或监护人的事实证明材料或公证证书)。
6、家族关系证明资料。
7、婚姻关系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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