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17-4-1 7:46:36 作者: 签证中心 人气: 13280 评论: 8
办理须知:
1、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可由户口本原件代替)
2、请提供完好身份证原件,如因消磁或折损,使馆将无法读取信息
3、使馆不受理6个月内有韩国拒签记录的签证申请
韩国D10签证(求职)分为求职活动者签证(D-10-1)和技术创业准备者签证(D-10-2) 。韩国D10签证是为了方便留学生在韩国就业而新设立的求职签证。
一、求职活动者签证(D-10-1)
签发滞留期6个月以下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1)世界200强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者:英国《泰晤士报》评选的近3年内世界前200名大学(研究生院)等准毕业生或学位获得者。
(2)具有世界300强企业工作经历者:在《财富》评选的近3年进世界300强企业里担任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员或作为专业人员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近3年内毕业于韩国专科大学以上大学(若平均绩点不到3.0,签证会受限)或在韩国研究机构等完成研究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4)获得驻外使馆馆长的特别认可,以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 仅限希望就业种类或学习专业: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公演(E-6)、特定活动(E-7)。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 (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原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求职或研修计划书(以月为单位书写) 。
4、学历证明(选一项)。
- 预定毕业证明;
- 学位证原件;
- 所在学校出示的学位取得证明;
- 记载取得学位事实的毕业证明;
5、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签发签证限制的对象:
- 平均绩点不到3.0;
- 近1年内以求职(D-10)资格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
- 近1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被处以200万韩元以上的罚款或被通告处分者。
注意:从2016-3-2起,申请D-10-1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二、技术创业准备者签证(D-10-2)
签发滞留期6个月以下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1)已申请或持有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者。
(2)参加过一部分、全部或者正在参加法务部·中小企业厅指定的“全球创业移民中心”实施的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OASIS)教育课程者。
(3)上述以外的情况:向本馆提交技术创业计划书,由本馆对专业与创业领域的相关性、所筹创业经费等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可申请。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 (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原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书
4、技术创业计划书
5、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1)知识产权持有者:
- 知识产权登记证或者申请专利事实证明。
(2)完成(正在进修)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课程者:
- 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结业证或其培训确认书。
(3)上述以外的情况:
- 专业与创业领域有关的证明资料;
- 具备创业的经费证明资料。
注意:从2016-3-2起,申请D-10-1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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