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驻广州领事馆从2016年3月30日起中止朝鲜族协会的代理申请权,请相关签证(C38,F4,H2)申请人员在申请签证时多加留意。
●变更前
- 朝鲜族协会代理申请及本人直接申请
- 外地户口者无需附加资料,准备签证所需资料即可申请
●变更后
- 原则上只能本人直接申请或亲属(同一户口或政府机关开具证明)代为申请,若有特殊事由,可同时提交事由书
- 外地户口者需同时提交管辖区域内居住三个月以上的证明资料(如:居住证,暂住证,社保但等)
① 不可通过朝鲜族协会代理申请
② 原则上只能朝鲜族申请者本人亲自申请或公文上的亲属(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持有者)代为申请
③ 因特殊情况需第三方申请时,须提交第三方的身份证及事由书
④ 法律上律师/移民行政士可代为申请
⑤ 外地户口者须同时提交在管辖地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证明资料(居住证、暂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⑥ 朝鲜族相关签证(C38、F4、H2)不可通过旅行社申请
来源:韩国驻广州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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