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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驻广州领事馆签证申请代理机构调整计划公告

更新:2016/6/3 15:26:00人气:912评论:0

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对签证申请代理机构调整计划公告如下:

1、调整对象
 -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地区内的旅行社
 - 被我馆取消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自取消日起一年后才可申请

2、调整方向
 - 考虑到人口及GDP等因素,我馆签证申请代理机构的数量将调整为:广东省(54→45~50家),广西省(7→8~11家),福建省(9→10~12家),以及海南省(1→2~3家)
 - 为了调整能顺利进行,我馆将重点调整:1)揽客业绩低迷的旅行社;2)中途营业中断、罢业,或发生大规模非法滞留的旅行社。
 - 广东省汕头地区人口近五百万,地处广东省与福建省交界处,但没有一家代理机构。我馆将在此处增加代理机构,方便当地人前往韩国旅游观光。

3、现有韩国签证申请代理机构(仅限旅行社)报告事项
 - 将2016年1月-5月期间,每月招揽旅客数量(仅限团体签证与个人担保签证)于2016年6月16日(周四)前告知我馆
 - 将2016年1月-5月期间,每月非法滞留者数量(仅限团体签证与个人担保签证)于2016年6月16日(周四)前告知我馆
 (我馆传真号:020-2919-2965)
 - 未报告上述期间业绩的旅行社将自动成为再审查对象,签证申请代理机构的落选可能性高。

4. 新申请的机构所需资料(20页以内)
 - 签证代理机构指定申请书(附件格式)
 - 公安局颁发的“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针对代理机构)
 - 旅游局颁发的“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针对旅行社)
 - 工商局颁发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完成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不收复印件)
 - 税务局颁发的纳税证明 (最近三年间))
 - 利润表(最近三年间)
 - 事业计划书(格式不限,内容在2张A4纸以内)
 - 领队证复印件及职员名单
 - 办公室租用合同(租赁的情况)或房地产权证(为房屋所有人的情况)
 - 航空公司、游轮船舶企业的统计数字及推荐信(非必要资料,可选交)

5、代理范围
 -  团体签证、个人担保签证、商务签证。
 备注:现有代理机构可追加申请现有代理业务外的其他代理业务(申请资料同上)

6、申请地点及时间
 - 申请: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业务办理大厅8号窗口
 - 时间:2016-6-1(周三)~2016-6-16(周四)09:00~17:00
 备注:邮寄申请需在6月16日(周四)17:00前送达

7、选拔结果及公示
 - 预计在2016年6月27日(周一)~6月30日(周四 )结束筛选,结果将个别通知并在官网公示。
 - 预计于2016年7月1日(周五)对新增机构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领事馆咨询电话 : 020-2919-2999(分机141),申请韩国签证的攻略可以在韩国签证中心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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