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中心网站

hanguo-qianzheng.com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韩国签证新政策 > 正文
在线韩国签证咨询,欢迎给我们留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通知:关于变更韩国个人旅游签证申请条件的通知 (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7-10-9 19:44:55    更新日期: 2018-10-25 23:10:54    作者: 签证中心    人气: 31229     评论: 5

韩国驻北京大使馆:关于变更个人旅游签证申请条件的通知

北京大使馆仅限以下申请人直接来馆申请赴韩个人旅游签证,即有获发韩国签证记录(1次以上,含1次)并曾访问过韩国的中国公民。

 ※ 1)申请人可通过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请看103家名单)办理签证。
 ※ 2)办理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时间(直接来馆申请时):10天
 ※ 3)申请加急需4天。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起

其它申请人:
可通过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办理签证。



相关阅读:
- 通知:关于变更韩国个人旅游签证申请条件的通知 ...
- 通知:3月6日起所有领区的旅游签证可以由个人自行...
- 关于扩大韩国多次往返签证户籍对象范围的通知
- 通知:疫情期间入境韩国须隔离14天,否则将被拒绝...
- 通知:韩国驻华大使馆变更签证受理时间


本文网址:http://www.hanguo-qianzheng.com/xinzhengce/651.html

上一篇: 通知:韩国领事馆2017年国庆节放假安排
下一篇: 关于中止境外入境外国人短期签证效力的通知

 

评论
参加评论最新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友链申请   |   免责声明   |   信息订阅   |   留言咨询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站非韩国政府网站,不隶属于韩国大使馆!
© Copyright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韩国签证中心网站提供完美的韩国签证办理攻略   备案号:粤ICP备16012176号
页面执行时间0.2148秒 查询数据库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