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请结婚移民(F-6)签证的简化材料标准
① 因航班延迟或取消,无法在有效期内入境韩国的结婚移民签证(F-6)持有者(有效期过期)以及
② 在韩国办理外国人登录后出境并再次申请签证者(滞留期过期)可准备以下简化材料重新申请结婚移民(F-6)签证。
具体内容如下:
所需材料:
1、共同材料:
- 护照、身份证、签证申请表、一张照片、医院诊断书(在申请日 前48小时内医疗机构开具)、隔离同意书、 健康申报表、签证费 (仅限于有效期过期者)
- 滞留期过期者,免收签证费。
2、(有效期过期者)已过期结婚移民(F-6)签证复印件、 未在有效期内入韩的事由(滞留期过期者)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住民登录誊本、身份保证书(指定格式)
参考 :使馆有可能酌情加减所需材料。
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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